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紫阳县2025年执法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紫阳县2025年执法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27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2025-CS1008
项目名称:紫阳县2025年执法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紫阳县2025年执法监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5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2025年执法监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2025年执法监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盖公章;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供应商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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