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戈枕水电2025年9号-11号溢流堰结构缝渗水处理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海南
-东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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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戈枕水电2025年9号-11号溢流堰结构缝渗水处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2-3-194 )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东方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戈枕水电2025年9号-11号溢流堰结构缝渗水处理项目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戈枕水电厂。
2.2 规模:戈枕水电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大田镇,距上游已建大广坝水电站27km,是一座以灌溉、供水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库,总库容1.48亿m3。枢纽工程由非溢流混凝土重力坝、溢流坝、河床式电站厂房、土坝、低干渠及中干渠等组成。大坝全长1099m,混凝土坝617m,厂房坝段45m,土坝437m。水库正常蓄水位54.80m,死水位48.80m,汛限水位54.80m,设计洪水位54.80m,校核洪水位59.60m。
2.3 招标范围:戈枕水电9号-11号溢流堰上游面水下检查及封堵加固,溢流面横缝新建止水,9号-11号溢流面结构缝深孔化学灌浆及表面贴嘴灌浆。
2.4 计划服务期:60天,计划2025年3月15日开始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5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戈枕水电2025年9号-11号溢流堰结构缝渗水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 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 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至少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1项水利水电工程化学灌浆或渗水处理合同业绩(业绩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等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技师)或二级(机电安装或建筑安装)建造师及以上资格,需提供学历或职称、建造师证书扫描件证明。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7日至2025年02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