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总菁选冷链物流中心志新村库房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612-JSGH-C2025-0006
项目名称: 十总箐选冷链物流中心志新村库房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4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249万元(人民币),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磋商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磋商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4.磋商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5.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B证扫描件;
6.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7.法人授权书;
8.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0.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11.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1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所企业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所企业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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