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第二十二初级中学用电工程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庄河市第二十二初级中学用电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4楼招标部(辽宁省庄河市建设大街二段20号华为科技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BC2025021701
项目名称:庄河市第二十二初级中学用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898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898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庄河市第二十二初级中学用电工程,包含土路开挖及恢复、沥青路面拆除及恢复、混凝土路面拆除及恢复、方砖路面拆除及恢复、理石路面拆除及恢复、电缆分支箱基础、电缆井(11座)等。(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供应商,且经营范围中包含相关专业方面内容;(2)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注:A.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shtml)、“信用大连”网站、“”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B.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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