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城关镇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白河县城关镇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2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HZW-2025-004
项目名称:白河县城关镇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白河县城关镇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7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74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城关镇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城关镇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6)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度)(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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