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置业不动产智慧管理中心二级平台推广应用项目(总部基地办公大楼)智能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北京
华能置业不动产智慧管理中心二级平台推广应用项目(总部基地办公大楼)智能化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2-1-121)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置业不动产智慧管理中心二级平台推广应用项目(总部基地办公大楼)智能化改造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置业有限公司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
2.3招标范围: 委托专业单位完成无线对讲系统及电子巡查系统、智慧办公/智慧会议系统、会议配套系统、多联机空调集中控制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和智能照明系统等六个新建子系统以及既有子系统的改造、集成工作,以及上述系统的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调试、技术指导与培训、与二级平台的系统联调联试等工作。
2.4施工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
2.5工期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3月15日(以开工报告为准),5月25日前完成智能化改造工作,至7月31日前完成配合二级平台联调联试工作为止。
2.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1.1至今)具有2个200万元及以上电子与智能化业绩(含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至少包括反映业绩的合同内容页和合同签字盖章页,并提供能证明电子与智能化项目业绩的验收单)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并提供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扫描件。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