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工务段2025年氧气、溶解乙炔气和液化丙烷气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工务段2025年氧气、溶解乙炔气和液化丙烷气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5DTGWDWB-T007-2)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工务段2025年氧气、溶解乙炔气和液化丙烷气采购采购人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氧气、溶解乙炔气和液化丙烷气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项目名称: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工务段2025年氧气、溶解乙炔气和液化丙烷气采购
2.2项目编号:2025DTGWDWB-T007-2
2.3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交货地点:大同工务段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法人营业执照应合法有效,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能力;
3.2.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3.须提供应标产品生产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
3.4.接受代理商,须提供具备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代理资格(委托代理销售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括生产企业授权代理的危险化学品);
3.5.生产企业(含代理商代理的生产企业)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5.1具有生产相关产品的能力或必要的资格证明;
3.5.2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5.3具有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检测、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5.4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3.5.5具备应有的供货及服务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应及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5.6所供产品标识规范,附有国家、地方政府、国铁集团、行业标准、集团公司等规定的有效检验合格证明或技术证件,应包装的物资包装应完备。
3.6.代理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6.1具备与其经营品种相匹配的固定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具有一定规模的资金和物资储备,具备应有的供货及服务能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6.2具备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代理资格(委托代理销售证书)。
3.6.3承诺所供产品全部由授权代理企业提供。
3.6.4无论是国产物资还是进口物资(进口物资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下同),原则上国产物资接受一、二级代理商,进口物资接受一、二、三级代理商,采购过程中,如果参与的供应商中一级代理商达到竞争条件(3家)的,不再接受下一级代理商。进口物资生产企业在国内设立的从事进口产品经营的外商独资法人企业(以下统称国内办事法人机构)视同生产企业。
3.7.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近两年内的质量检验报告;
3.8.供应商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平台”信用评价“黑名单”;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情况。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8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