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湾民族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薛家湾民族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工贸大厦B座1011室)或者以发送电子邮箱()的形式获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ZB-2025-CG001
项目名称:薛家湾民族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粮油)
合同包2(奶)
合同包3(畜禽肉、虾、鱼)
合同包4(鸡蛋)
合同履行期限: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2025年2月 —2025年7月)、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2025年8月 —2026年1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有符合规定的专用经营场所,占地面积应当在30平方米以上,并且经营场所符合卫生要求,安全措施到位。(六)经营人员应当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违法经营和投诉现象,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信誉度较高有按要求及时进行物资配送的能力。(八)能按时提供所配送食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九)具有相适应的食品配送车辆,车辆箱体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并做到专车专用。严禁用食品配送车辆装运有毒有害,影响食品安全的物品。(十)具有相应的贮存能力、其贮存(仓库) 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要求。(十一)大宗食材定点供应协议价格原则上应低于本地区的同期市场价格(市场实际交易价),做到随行就市,买卖公平合理。(十二)必须严格执行签订的学校大宗食材配送协议;不得私自更换配送食品的种类,不得超范围配送食品; 由于某种原因需退出学校大宗食材配送时,应当在做出退出决定的一个月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