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滨海湾新区规划事项第三方技术审查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11-2025-00009
项目名称:东莞滨海湾新区规划事项第三方技术审查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54,470.68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东莞滨海湾新区规划事项第三方技术审查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4,354,470.68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滨海湾新区规划事项第三方技术审查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注:(1)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3)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滨海湾新区规划事项第三方技术审查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乙级(含)以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或乙级(含)以上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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