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市立院区检测试剂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7
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市立院区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SMC-04
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市立院区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否则由报价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4、具备以下资质:具备与所投耗材相适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5、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维护人员等;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7、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允许联合体报价,严禁供应商借用他人的名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串通报价;8、耗材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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