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人民医院洗涤服务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4-G3-02407-HHZS-0085
项目名称:开远市人民医院洗涤服务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180
最高限价(万元):180
采购需求:⑴服务范围:负责完成开远市人民医院(A座、B座、C座、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生命养护中心等医院全院区)所有布草(包括但不限于病房床单元用品、患者用品、工作服、病号服、窗帘等)的分检、消毒、清洗、烘干、熨烫、缝补、折叠等洗涤服务工作,以及清洁布草的下收下送科室服务工作,须当日完成,每天收送,不可积累。⑵服务要求:①中标人须自行提供洗涤设备、场地及运输工具,须自行承担水、电费和洗涤剂、消毒剂等所有物耗成本及人工成本、运送布草所产生的运输费、洗衣房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费用、税费等一切费用。中标人在洗涤时相关设备操作及运送布草路程中运输车辆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须自行承担;②负责医院洗涤织物的破损修补,修补材料由中标人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财采[2016]22号文件要求执行,即一年服务期满后,由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新一年的《服务合同》,但最多可续签至第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投标人报价,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开远市人民医院洗涤服务采购(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5%、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5%;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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