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项目黑林镇结余资金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07-XZBM-C2025-0002
项目名称: 赣榆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项目黑林镇结余资金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75.79125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57912.57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无效;且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等于第一次报价,如高于等于第一次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建设温室大棚约 3920平方米,含温室大棚土建、钢结构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
3.磋商供应商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磋商项目负责人,磋商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磋商供应商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6.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
7.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备注: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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