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站区域内在建和新建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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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站区域内在建和新建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 25-056 )
一 .招标条件
****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区域内在建和新建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 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 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检测人员总数不少于3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5人、工程师不少于10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且从事检测工作年限不少于8年,派到现场专业检测人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历。有足够的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专业人员,具备承担突发检测任务的能力。
3 、 具有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计量认证证书( CMA)。参数应包含本次招标全部检测内容和所需的检测标准(含国家、铁路行业标准)。
4 、 近三年有三个及以上铁路大中型项目(含在建项目)的检测业绩,无不良记录。
5 、 投标机构不得与被检测项目(见附件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等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6 、 信用、信誉要求: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查询)。投标人自行承诺、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
7、 未在国铁集团或铁路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8、 未在铁路工程监督管理系统公布 “黑名单”的处罚期内。
9、 检测机构应具备下面五项监督检测资格:
( 1) 混凝土及原材料专项(计量认证中具有相关参数,应包括主要耐久性试验项目;建设检测资质具有见证取样检测专项)
( 2) 岩土专项(计量认证中具有相关参数,至少具有填料类别判识的相关检测、压实系数、 K30等参数)
( 3) 基桩专项(计量认证中具有相关参数,至少具有低应变、超声波等参数;建设检测资质具有地基基础专项;具有 3项及以上该专项检测业绩,以及从事该专项检测工作满3年)
( 4) 隧道专项(计量认证中具有相关参数,至少具有二衬厚度、钢筋及钢架布置、二衬背后脱空等参数;具有 3项及以上该专项检测业绩,以及从事该专项检测工作满3年)
( 5) 钢结构专项(计量认证中具有相关参数;建设检测资质具有钢结构专项;具有 3项及以上该专项检测业绩,以及从事该专项检测工作满3年)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3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