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液态水储存量调查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00000024122315
项目名称: 地表液态水储存量调查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 10020000元 ( 国库资金:1002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00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地表液态水储存量调查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本项目以国土“三调”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版,以上海市范围内的所有地表水为调查对象,开展湖泊、水库、坑塘、河流的水下地形测量工作,并根据水域空间调查成果和水下地形(水深)测量成果构建“水面面积-水深-水储存量”数学模型,计算湖泊、水库、坑塘、河流等地表液态水储存量。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的中小微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 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正本)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则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证明文件;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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