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茂名炼油转型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及24万吨/年双氧水EPC总承包项目SSEC茂名HPPO装置水解酸化成套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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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茂名炼油转型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及24万吨/年双氧水EPC总承包项目SSEC茂名HPPO装置水解酸化成套设备(招标编号:NWZ250307-5509-063333) , 招标人为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SSEC茂名HPPO装置水解酸化成套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茂名炼油转型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及24万吨/年双氧水EPC总承包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污水生化处理设施\90m3/h COD≤11700mg/L B/C≥0.3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具有采用水解酸化工艺对炼油化工类废水进行处理、并于2022年12月前投运至今仍在运行的业绩,业绩项目废水处理规模需≥90t/h,并可随时考察验证。提供业绩表,并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及技术协议(合同封面、签字页、主要技术说明相关页),以及业绩项目用户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文件(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1、投标文件完全满足请购书各项要求,并对技术要求中所有★项条款需逐条做出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提供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提供技术方案的供货状态、供货范围、性能及技术参数等需满足请购书技术指标及性能保证(考核指标)要求,并提供单独承诺书加盖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3、承诺本次投标文件均为正确真实的资料,如若中标,无条件允许买方对任一业绩现场实地考察,且业绩可见。 (3)请购书中的技术要求有偏离的,必须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其中带“△”的技术要求有三条及以上偏离,或者对所有技术要求有5条及以上偏离的,即否决。开标前得到技术认可的偏离不视为偏离,但须列在偏离表中并作好标记。技术文件要求不允许的偏差项,不接受偏差。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内容或无偏离,偏离内容以公开发布澄清为准,不接受未经公开发布澄清的偏离内容。 (4)若投标人未选用招标文件中“分包商清单”所列供应商,采用“或等同”或“相当于”分包商,以发布招标澄清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6日09时3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