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项目建安工程(第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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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T-202501-000237
二、采购单名称: 杨凌项目建安工程(第二次)
三、采购单位: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谈判采购
五、采购类型: 工程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参与截止时间: 2025-02-22 17:00
八、报价截止时间: 2025-02-24 17:00
九、开工时间: 详见采购文件
十、备注:以采购文件为主
十一、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1 |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杨凌项目建安工程 | 9% | 杨凌项目建安工程 |
十二、资格条件内容:
1. (1)承包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 (2)承包方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3)承包方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C3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 (4)承包方在最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竞争谈判截止时间)应至少具有2项3MW及以上光伏发电站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业绩。
5.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6. 2)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于所投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7. (5)承包方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1-2023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
8. (6)最近3年内在华电集团系统及行业内未发生过负有主要责任的较大事故或近一个年度内未发生过负有主要责任的人身死亡事故、重大社会影响事件;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承包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9.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谈判。
10.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竞争谈判。
11. (9)承包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承包方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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