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新潮村国家级旅游重点村创建规划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924-RHHH-C2025-0010
项目名称: 盐城新潮村国家级旅游重点村创建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1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1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2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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