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心脏超声仪、中央监护系统一托20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心脏超声仪、中央监护系统一托20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zfcgjk00003
项目名称: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心脏超声仪、中央监护系统一托20项目
预算金额:270.00(万元)
最高限价:270.0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两个包,其中第一包:心脏超声仪1台;第二包:中央监护系统一拖20 1套;(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采购活动商业关系承诺书::供应商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①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制造商和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影印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2:②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医疗器械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影印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3:③第一包对提供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函原件(提供转授权函的,还须提供生产厂家对区域总代理的授权函复印件且该复印件须加盖区域总代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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