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核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霞浦县核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JH[2025]NDCG003号
项目名称:霞浦县核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合同包 1。
节能产品:不适用合同包 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合同包 1。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s : //www.creditchina.gov.cn/)、(http : ///search/cr/)。②由 谈判小组 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 谈判小组 的查询结果”)。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他落实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执行。(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3)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4)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谈判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自主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 谈判 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合同包 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þ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1)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谈判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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