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源采掘设备维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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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能源采掘设备维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1254,招标人为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下属 5个单位: 1)乌东煤矿位于米东区芦草沟乡,距离乌鲁木齐市公司本部约23公里;2)屯宝煤矿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硫磺沟镇,距离乌鲁木齐市公司本部约50公里;3)宽沟煤矿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雀尔沟镇,距离乌鲁木齐市公司本部约130公里;4)生产准备中心位于米东区益民西街露天小区,距离乌鲁木齐市公司本部约10.6公里;5)机电管理中心位于乌鲁木齐新市区长春中路 新疆能源公司 总部。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不分标段(包)
本 项目是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所属 乌东煤矿、屯宝煤矿(昌吉硫磺沟)、宽沟煤矿(呼图壁)、 生产服务中心、机电管理中心 等单位采煤机、掘进机、刮板输送机、乳化泵、立柱、千斤顶等 12类采掘 设备维修服务,包括 采掘设备维修服务及紧急抢修处理工作, 保证 采掘 设备完好、连续、可靠运行, 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
2. 1 . 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期满或结算费用达到合同总价,合同自行终止。以先到为准。
2.1.4服务地点: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各单位。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采煤机(截割功率≥380KW);或掘进机(截割功率≥160KW);或刮板输送机(中部槽宽度≥1000mm)的维修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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