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司惠州电厂辅控系统设备运行外委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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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辅控系统设备运行外委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501256,招标人为国能(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 辅控系统 设备的 现场巡检操作 工作。包括 辅控运行(含脱硫、除灰、化学、综合能源项目)专业内各系统 (含相关的各类管道、 配电室、电子间、构建筑物 等) 设备 启停 现场检查 、 开关停送电 、异常处理、事故应急 处理 、日常巡 回 检查、 设备 定期试验 与切换 、 专业定期工作执行、 文明生产 整改 ; 工作票隔离措施的执行与恢复,检修设备试运;大宗运行材料接车、取样送检及现场接卸操作,按照要求填写运行巡回检查记录、报表、大宗运行材料接卸台帐;机组补氢操作;当班运行值长或主值交代的临时巡检任务。
2.1.2 服务期限: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计9个月。
2.1.3项目实施地点: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运行合同业绩2项,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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