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体育学院南门体育馆修缮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项目0835-250F1690050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50F16900501
项目名称:广州体育学院南门体育馆修缮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9.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 南门体育馆修缮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2 、标的数量:1 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南门体育馆修缮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4 、其他: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凡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采购完成后双方签订合同,合同签定后服务单位在接采购人通知后,按照具体合同要求完成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须全部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型企业提供。(投标人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完成注册。(投标时提供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工程设计服务机构)”截图)(3)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投标时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4)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且须在投标人企业注册(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人员数据”板块中查询);(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平台查询页面打印件)(5)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7)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时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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