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综合行政执法办购置综合行政执法制服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综合行政执法办购置综合行政执法制服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民安北路12号胜利华南茶文化博览中心四号楼三层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20241120-24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综合行政执法办购置综合行政执法制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综合行政执法办购置综合行政执法制服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注: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量体、交货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监狱企业,则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之“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在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合同包)投标(响应)【按《资格声明函》相关要求进行承诺】;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资格声明函》相关要求进行承诺】;③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获取采购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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