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茂名炼油转型升级聚乙烯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电加热器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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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茂名炼油转型升级聚乙烯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电加热器(招标编号:NWZ250228-2949-064111)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加热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茂名炼油转型升级聚乙烯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电加热器\520kW 380V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卖方所有使用的容器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要求。容器生产商须持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项目的中低压容器(D)子项目),卖方应提供相关复印件。进口压力容器须带有U钢印,加热器管束应带有ASME U钢印。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烯烃装置需具有同类或类似规格电加热器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应在2019.1.1到2023.12.31之间,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设备名称、加热功率、技术协议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还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的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合同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招标技术文件中设置的星号条款均为否决项。在投标文件中需要将响应星号条款项单独列出,且针对所有星号条款逐条响应。 (2)投标文件中应明确分包商名单且不得出现“或等同”等模糊字样。如有分包商名单偏离,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招标机构进行澄清确认,最终结果以招标中心澄清发布的内容或评标委员会评定结果为准。 (3)本文件所附设备数据表中的工艺性能要求是设备的最低性能要求,包括加热负荷、管/壳程的压力降等。 (4)请投标人按照请购技术文件上的参数进行设计,招标公告中招标物资描述来源于物料编码,与实际招标物资无关。 (5)本招标公告适用于SEI茂名项目全密度聚乙烯装置再生氮气电加热器的招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5日16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