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水利局武夷山市樟树、马山后、大山、坝仔头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服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武夷山市樟树、马山后、大山、坝仔头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夷山市迎宾路29号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恒昇招标【2025】第0202号
项目名称:武夷山市樟树、马山后、大山、坝仔头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50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提交鉴定报告且通过水利部门审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说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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