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苏州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进行评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00-SZYX-C2025-0017
项目名称: 对苏州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进行评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58.6025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组织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专家评审等工作最高限价为13315元/次;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质量抽查工作最高限价为3000元/次;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最高限价为30000元/次。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 42号)《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0号),加强苏州市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管理,进一步指 导和规范苏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试点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的通知》(苏环办字〔 2019〕309号)要求开展苏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 等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属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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