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基建期全过程法律顾问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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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T-202502-000602
二、采购单名称: 选聘基建期全过程法律顾问服务
三、采购单位: 华电(阳江阳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谈判采购
五、采购类型: 服务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参与截止时间: 2025-02-24 16:00
八、报价截止时间: 2025-02-26 16:00
九、服务开始时间: 2025-03-10
十、备注:
十一、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1 | 华电(阳江阳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 选聘基建期全过程法律顾问服务 | 6% |
十二、资格条件内容:
1. 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应答
5.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应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应答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 响应人必须是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成立满10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50人及以上,为一般纳税人。应答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9. 响应人自2021年1月1日至谈判文件发布日,具备不少于1个基建项目全过程法律顾问服务的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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