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新业务经营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检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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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建设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新业务经营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建苏财( 2024)18号】。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扬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标段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新业务经营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检测服务
2、建设地点:位于扬州市文昌东路10号(城建广场)4号楼。
3、工程规模:地下1层电梯厅及污水处理间、地上1-7层,建筑面积约12197平方米。
4、招标内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新业务经营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检测服务,包含材料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消防检测、加固检测等。具体检测项目根据质量监督部门、设计要求和甲方要求确定,检测要求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
5、检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标准、规范及江苏省、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文件。
6、质量要求:按照相关检测最新规范要求执行并出具符合质量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
7、服务期限要求:自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新业务经营用房装修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检测单位履行完成合同项下所有义务之日止。每次检测项目完成后7日内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满足工程实际进展需要及招标人进度要求。
8、最高限价:本次招标设定 四个报价部分,每部分不得超过各自的投标最高限价,其中材料检测 14.95万元、室内环境检测3万元、消防检测5万元、加固检测5万元 ,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的作废标处理。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2、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同时具备省住建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证书(各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证书)、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具备省住建厅认可的工程竣工验收消防现场查验、消防现场评定资格的,或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里的成员单位(提供截图)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5、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上述网站相关信息查询截图。投标人提供的截图如不符合要求,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凡是在中国裁判文书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10、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11、投标人在报名截止之日止未处于建设银行系统内禁用或退出期内,并且在建行系统内被给予“警示谈话”、“取消候选资格”、“削减供应份额”轻微违规行为处理的次数不超过3次。
12、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3、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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