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部分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废标重招)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部分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废标重招)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0号大荣中心A座8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4日 0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THX2024-2130-1
项目名称: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部分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废标重招)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医用耗材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提供所投医用耗材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3.2供应商须提供经境内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或境外医用耗材《医疗器械注册证》上指定的代理企业、区域总代等出具的委托产品经营销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明确经营销售的范围为采购人全部院区,不得分院区委托授权。授权书时效不得少于半年。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3.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的本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备注: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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