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洛春村委护岸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洛春村委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04日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BZC2025-C2-020007-GXHQ
项目名称: 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洛春村委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 733251.0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洛春村委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33251.0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洛春村委护岸水毁修复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最高限价(如有): 733251.07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本标项(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分标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3.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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