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人民医院信息化能力提升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武人民医院信息化能力提升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9层9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06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RSS-2025-004
项目名称:长武人民医院信息化能力提升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武县人民医院信息化能力提升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9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95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人民医院信息化能力提升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人民医院信息化能力提升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2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2024年2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书面声明: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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