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洺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ZC2024-J1-00657-LJMC-0018
项目名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32.9
最高限价(万元):32.9
采购需求:血气分析仪及配套工作站 套 3注射泵(六通道) 套 4输液泵 台 9质保期:质保期三年。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方式及时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在上述官网统一查询)。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同时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医疗器械;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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