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内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内江市经开区综合能源站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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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内江市经开区综合能源站二期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EZBGG2025020078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内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四川省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规模:1、在综合能源站站内预留空地建设1座锅炉房,锅炉房内配套3台20t/h的燃气蒸汽锅炉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量及详细配置详见附件:内江市经开区综合能源站二期项目初步设计。
2、锅炉烟气在线检测设备一套。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E23000325GZ0001QT 项目名称:内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内江市经开区综合能源站二期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项目为内江市经开区综合能源站二期项目,具体为新建1座锅炉房、新建3台20t/h的燃气蒸汽锅炉及其辅助设备和附属设备设施的蒸汽集中供热设计标准,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交钥匙工程。 1.1设计
本期新建3台20t/h燃气蒸汽锅炉,位于内江市经开区综合能源站空地。中标方需依据前期可研、初步设计以及本次招标技术要求、相应国家行业标准完成本项目的建筑及结构设计、电气及仪表设计、给排水设计、锅炉房施工(暖通)设计。
1.2施工准备(三通一平)
项目三通一平由中标方实施,内江公司为中标方提供水、电接入点,施工临时用水用电需计量收费,收费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内江公司需为中标方提供施工场地外围通行便利。
1.3建筑施工
1.3.1项目建设一座锅炉厂房,以及3台20t/h燃气蒸汽锅炉及其辅助设施的设备基础及支架,地坪等。
1.3.2项目场地平场及厂区道路修建。
1.4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取证验收 1.4.1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满足本技术规范要求的燃气蒸汽锅炉设备与系统(含有热力系统、烟气再循环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电气系统、热工自动化系统、供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等)。另外与目前在运机组衔接的部分有过热蒸汽出口对接至招标方指定的目前在运机组工业蒸汽管路,除盐水管道对接至招标方指定的目前在运机组除盐水管路。
1.4.2投标方负责本EPC总承包工程内的工艺管道、电气接线、信号传输等全部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并对其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负完全责任。
1.4.3投标方负责工程所属消防验收、环保验收、特种设备取证等相关安全设施的验收和取证。
1.4.4投标方负责本EPC总承包工程的设备、材料的运输、仓储、卸车及吊装就位等工作内容。
1.4.5投标方应向安装现场配备专职技术服务人员,应对整个安装过程负责。重要工序须经招标方现场技术人员签字确认。
1.4.6负责完成项目分部验收,配合招标方完成项目验收工作,配合项目招标人完成后评价并完整归整项目档案资料。
1.4.7投标方应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的安全管理法规,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并主动接受和服从地方安全部门和招标方的安全管理。 1.4.8投标方应负责锅炉及辅机的安装、调试、验收及办理使用证手续,负责工程过程中所有设备及其结构、功能设计、性能、试验、以及过程监检、特种设备取证与验收等工作内容。
1.4.9 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一套满足规范要求的锅炉烟气在线检测设备一套。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自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起120个日历日内完成建设及调试。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
(1)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非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协议所承担专业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该专业相应的资质)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2)。
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1)非联合体投标人: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1】个小时流量≥30t/h的锅炉房供热项目工程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清晰的合同或发票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体现项目规模)
(2)联合体投标人: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分别提供承担范围内【1】个小时流量≥30t/h的锅炉房供热项目设计业绩和【1】个500万(及以上)供热类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清晰的合同或发票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体现项目规模)
3.项目管理人员资格: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为总承包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3)设计负责人: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注: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个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需与投标单位(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提供在投标单位(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已缴纳的【2023】年【12】月【1】日以来连续 3个月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新入职不足6个月的,提供从入职次月起至今的社保证明)。
项目经理需为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项目经理由承接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设计负责人由承接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或联合体设计单位)。
4.安全要求: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提供承接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主体单位(同“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联合体主体单位不允许设计分包);
(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文件上传等相关事宜;
(5)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6)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提供承接相应承接内容的资质证书。需提供上述资质原件扫描件,且所有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7.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内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等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3日23时59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