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度校舍零星维修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度校舍零星维修服务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4 15:13
|
发布单位:|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3-07|
项目监管地:省本级|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2025年度校舍零星维修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1号楚天文化创意产业园5号楼3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07日14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YF-2025-C020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000-2025-01139
3、项目名称: 2025年度校舍零星维修服务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50 (万元)
6、最高限价: 150 (万元)
7、采购需求: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虎泉校区、南湖校区、街道口校区、石牌岭校区、武科大校区、小东门校区(原艺术研究院)、及学院其他租赁区域等建筑内部、场外零星维修和装修项目等(具体由学校指派)。根据实际维修情况,最终以审计单位结论进行结算。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各投标人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相关执业资格(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