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项目RTC装置长周期反再壳体、塔器壳体框架协议20250214采购板式塔Φ4800×65000~70000×7809MnNiDR/Q345R不含内件Ⅲ类招标公告
正在报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绿色转型发展项目RTC装置长周期反再壳体、塔器壳体框架协议20250214采购板式塔\Φ4800×65000~70000×78 09MnNiDR/Q345R 不含内件 Ⅲ类(招标编号:NWZ250228-2103-064126)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板式塔\Φ4800×65000~70000×78 09MnNiDR/Q345R 不含内件 Ⅲ类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绿色转型发展项目RTC装置长周期反再壳体、塔器壳体框架协议20250214采购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板式塔\Φ4800×65000~70000×78 09MnNiDR/Q345R 不含内件 Ⅲ类 | 1.000 | 台 |
2 | 板式塔\Φ6000×75000~80000×70 Q345R 不含内件 Ⅲ类 | 1.000 | 台 |
3 | 板式塔\Φ4400×80000~85000×48 Q345R 不含内件 Ⅲ类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自2018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投标人在石油、化工装置中成功组织过大型塔器的设计、制造及热处理施工,并有制造业绩,其中包括 a.成功组织过直径5m及以上,高度50m及以上,材质为Q345R(或更高材质)的塔器整体制造运输。 b.具备卷板机冷卷能力不小于120mm。 c.具备热处理炉尺寸不小于5000*5000*25000mm。 d.单台行车起重能力不小于200T。 投标人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和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合同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直径、总高和总重量)、设备材料、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按照数字化交付相关标准要求,及《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执行细则》(SPMP-STD-EM2015-2024)进行数字化交付,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投标人报价文件中包含数字化交付的相关费用,投标人须承诺,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表示此项费用为免费提供。 (2)投标人须持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A2级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00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