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电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利旧输煤系统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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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HDTDZ065/18-QT-469 )
一、 招标条件
江苏华电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利旧输煤系统整治工程施工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江苏华电仪化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仪化热电西侧预留地 。
2.2 项目规模: 4X440t/h 高温超高压煤粉锅炉+2X50MW级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70天,计划3月中旬开工,项目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正式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输煤系统建筑及安装 - 利旧输煤系统整治 (CHDTDZ065/18-QT-46901): 江苏华电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老厂区域输煤系统墙面、地面出新、部分混凝土结构破除及外运、新建垃圾房及洗车场等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输煤系统建筑及安装-利旧输煤系统整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输煤系统施工或电力工程施工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期限页、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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