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电江陵有限公司2025年脱硫岛运营、检修维护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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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HDTDZ136/17-QT-286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 湖北华电江陵有限公司2025年脱硫岛运营、检修维护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马家寨乡。
2.2 项目规模: 2×6 6 0MW 燃煤发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生产运营 - 江陵公司 2025 年脱硫岛运营检修维护 (CHDTDZ136/17-QT-28601): 包含本运维期限内江陵公司 2 台 660MW 机组从引风机出口挡板至烟囱出口处脱硫岛区域内的所有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等工作(运维期 1 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江陵公司2025年脱硫岛运营检修维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不少于1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项目烟气脱硫(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运维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业绩合同(一个合同算作一个业绩,包含执行中的合同),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如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的,不接受2021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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