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矿用物资委托加工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矿用物资委托加工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134-CGN-250212533)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1.采购条件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矿用物资委托现通过 《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加工,现委托加工合同即将到期,需要申请对外委托加工以签订新的委托加工合同。
2.2采购范围 : 辅助矿井日常安全生产,现可提供加工项目原材料(工字钢、 U型钢、钢板、焊管、圆钢、扁钢、槽钢、角钢、法兰等),并附加工项目图纸及技术要求,委托加工企业按时按相关要求完成加工任务。
2.3服务周期:2025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
2.4服务地点:泽州县下村镇成庄矿
2.5服务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 年 1 月 1 日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指合同签订时间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 煤矿物资加工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以及该发票在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的查验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0日历天内。
供应商提供的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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