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华电曹洼一二期、五六期及七八期风电场以大代小增容更新70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施工图勘察设计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宁夏
-中卫市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623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宁夏华电曹洼风电场“以大代小”增容更新70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施工图勘察设计技术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宁夏中卫市海原县境内(选址若有变化,以新选址为准)。
2.2 项目规模: 宁夏华电曹洼一二期、曹洼五六七八期风电场“以大代小”增容更新700MW风电项目分为四个项目(宁夏华电海原风电场三期狼水沟“以大代小”增容更新100MW风电项目、宁夏华电海原风电场二期贾家山、三期李家洼“以大代小”增容更新150MW风电项目、宁夏华电海原风电场三期北山洼“以大代小”增容更新200MW风电项目、宁夏华电海原风电场(脱烈堡)、(宋家窑)风电工程“以大代小”增容更新250MW项目),位于宁夏中卫市海原县东南部山区。四个项目已于2024年9月13日取得自治区发改委的核准批复文件,计划安装112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拟在本风电场场址内新建3座110kV升压站。
拟规划接入方式如下:
2.2.1宁夏华电海原风电场三期狼水沟“以大代小”增容更新100MW风电项目拟接入新建110kV升压站,以1回110kV线路送出接入华电新建的330kV升压站,线路路径长度约34公里。
2.2.2宁夏华电海原风电场(脱烈堡)(宋家窑)风电工程“以大代小”增容更新250MW项目拟接入新建110kV升压站,以1回110kV线路送出接入华电新建的330kV升压站,线路路径长度约20公里。
2.2.3宁夏华电海原风电场二期贾家山、三期李家洼“以大代小”增容更新150MW风电项目、宁夏华电海原风电场三期北山洼“以大代小”增容更新200MW风电项目拟接入共建110kV升压站,以1回同塔双回110kV送出线路接入华电新建的330kV升压站,线路路径长度约15公里。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3.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路径协议签订,路径协议签订后20日内完成可研报告(包含招标工程量清单、设备和材料技术文件含设备材料清册、材料规范书,以满足EPC、设备招标需求)编制,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后10日内取得可研评审意见;
2.3.2 合同签订收到发包人通知后,40日内完成征地图设计,征地图设计完成后40日内完成施工图勘察及设计工作,项目全容量并网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图编制及移交。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建设期技术咨询 -110kV 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施工图勘察设计技术 (CHDTDZ046/16-QT-62301) : 宁夏华电曹洼一二期、五六期及七八期风电场“以大代小”增容更新 700MW 风电项目 110kV 送出工程包含三条 110kV 送出线路,分别为: 1. 宁夏华电海原风电场三期狼水沟“以大代小”增容更新 100MW 风电项目 110kV 送出线路工程; 2. 宁夏华电海原风电场(脱烈堡)(宋家窑)风电工程“以大代小”增容更新 250MW 项目 110kV 线路送出工程; 3. 宁夏华电海原风电场二期贾家山、三期李家洼“以大代小”增容更新 150MW 风电项目和宁夏华电海原风电场三期北山洼“以大代小”增容更新 200MW 风电项目 110kV 送出工程。
( 1 )编制宁夏华电曹洼一二期、五六期及七八期风电场“以大代小”增容更新 700MW 风电项目 110kV 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报审、工程量清单(满足工程招标要求)、设备和材料技术文件(含设备材料清册)、材料规范书(满足招标采购要求),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 2 )宁夏华电曹洼一二期、五六期及七八期风电场“以大代小”增容更新 700MW 风电项目 110kV 送出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设期技术咨询-110kV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施工图勘察设计技术】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在此时间内),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具备3项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
(2)具备2项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施工图设计业绩;
如同一业绩合同中均包含送出线路工程(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施工图设计编制内容,按2种业绩均有效认定),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等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合同履约付款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不限金额)。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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