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部分大修机组电气试验协作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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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HDTDZ026/17-QT-292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部分大修机组电气试验协作服务框架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华电集团所属西北、东北、山东、江苏、安徽、内蒙、贵州、福建、浙江等区域发电企业 。
2.2 项目规模: 华电集团所属西北、东北、山东、江苏、安徽、内蒙、贵州、福建、浙江等区域发电企业1174项机组大修电气试验协作服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服务期限1年,机组检修时间有推后的,服务期限可延期,直至项目完成。
2.4 招标范围 : 发电机电晕试验、发电机定子手包绝缘试验、发电机定子铁心磁化试验(大磁通法)、发电机端部振动模态试验、发电机交流耐压试验、发电机温升试验、发电机出口PT耐压局放试验、发电机定子绕组内部水系统流通性检验、主变局放及耐压试验(500kV及以上)、主变局放及耐压试验(220kV及以下)、变压器绕组变形试验、断路器特性试验、六氟化硫断路器交流耐压试验、六氟化硫密度继电器校验、六氟化硫气体微水检测、六氟化硫气体成分分析等1174项大修机组电气试验协作服务 。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调试及性能试验 -2025 年部分大修机组电气试验协作服务框架 (CHDTDZ026/17-QT-29201):2025 年部分大修机组电气试验协作服务框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调试及性能试验-2025年部分大修机组电气试验协作服务框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能源局各地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承试类)及以上。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核准或投运时间在此时间内)应具有至少4台火电机组电气试验业绩(业绩中至少有1项500kV主变压器感应耐压/局放试验)。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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