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广西白龙核电项目1、2号机组工程、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号机组工程MS11空气过滤机组、MS59安全有关空气过滤机组设备采购招标三次公告(二次)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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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核工院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1、2 号机组工程、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5、6 号机组工程 MS11 空气过滤机组、MS59 安全有关空气过滤机组设备采购
招标三次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1、2 号机组工程、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5、6 号机组工程 MS11 空气过滤机组、MS59 安全有关空气过滤机组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广西白龙核电项目1、2号机组工程_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号机组工程MS11空气过滤机组、MS59 安全有关空气过滤机组采购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1、2 号机组工程的建设地点位于广西白龙,计划建造 2 台机组。
本次招标项目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5、6 号机组工程的建设地点位于山东海阳,计划建造 2 台机组。
2.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内的物项包含设备名称、数量及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一: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1、2 号机组工程 MS11 空气过滤机组、MS59安全有关空气过滤机组:
物项号 | 设备位号 | 代码/描述 | 数量 | 分级 | 设备安全分 级 | 质保分抗震类 级 | 别 |
MS11 | BL1-VBS-MS-01A/B | VBS系统新风过滤机组 A/B | 2台 | D | NNS | QRA1 | II |
BL1-VFS-MS-02A/B | VFS安全壳排风过滤机 组A/B | 2台 | R | NNS | QNA | NS | |
BL2-VBS-MS-01A/B | VBS系统新风过滤机组 A/B | 2台 | D | NNS | QRA1 | II | |
BL2-VFS-MS-02A/B | VFS安全壳排风过滤机 组A/B | 2台 | R | NNS | QNA | NS | |
MS59 | BL1-VES-MS-05 | VES非能动空气过滤机 组 | 1台 | R | 3 | QSA3 | I |
BL2-VES-MS-05 | VES非能动空气过滤机 组 | 1台 | R | 3 | QSA3 | I |
标段二: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5、6 号机组工程 MS11 空气过滤机组、MS59安全有关空气过滤机组:
物项号 | 设备位号 | 代码/描述 | 数量 | 分级 | 设备安全分 级 | 级 | 质保分抗震类 别 |
MS11 | HY5-VBS-MS-01A/B | VBS系统新风过滤机组 A/B | 2台 | D | NNS | QRA1 | II |
HY5-VFS-MS-02A/B | VFS安全壳排风过滤机 组A/B | 2台 | R | NNS | QNA | NS | |
HY6-VBS-MS-01A/B | VBS系统新风过滤机组 A/B | 2台 | D | NNS | QRA1 | II | |
HY6-VFS-MS-02A/B | VFS安全壳排风过滤机 组A/B | 2台 | R | NNS | QNA | NS | |
MS59 | HY5-VES-MS-05 | VES非能动空气过滤机 组 | 1台 | R | 3 | QSA3 | I |
HY6-VES-MS-05 | VES非能动空气过滤机 组 | 1台 | R | 3 | QSA3 | I |
注:具体技术要求、供货范围、边界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4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5 近 3 年(2022 年 1 月至 2024 年 12 月)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 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6 近 3 年(2022 年 1 月至 2024 年 12 月)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7 近 3 年(2022 年 1 月至 2024 年 12 月)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
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代理商。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同时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10 制造商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2月26日至2025年03月0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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