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局浙江铁道大厦(含杭州站)中央空调溴化锂1号、3号冷水主机维修保养项目采购公告
上局浙江铁道大厦(含杭州站)中央空调溴化锂1号、3号冷水主机维修保养项目采购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ZJTDDS-Y-2025-02-01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浙江铁道大厦有限公司现就上局浙江铁道大厦(含杭州站)中央空调溴化锂1号、3号冷水主机维修保养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浙江铁道大厦(含杭州站)中央空调溴化锂1号、3号贰台冷水主机(为溴化锂双效吸收式冷水机组,机组型号为16JT6110,单台制冷量为3763KW/h,生产厂家为上海一冷开利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制造日期为1998年12月,使用日期为1999年6月)开机前维修保养,需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保证制冷主机设备、设施正常使用,各部分配件功能正常,制冷性能符合设备技术指标,充分满足浙江铁道大厦酒店宾馆和铁路杭州站站房的生产作业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供应商,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纳税性质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报名单位必须在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营业范围中具备制冷技术服务及维修、安装、调试能力,具备国家认可的集中式制冷空调维修安装、空调清洗能力;具有近3年由原中央空调主机生产厂家(上海开利空调公司)颁发的产品经销商资质证书或维修服务外包授权委托书(或合同)。报名业绩需提供近3年地铁、机场、高速公路或铁路的客运车站等公共行业或大中型企业自备的溴化锂中央空调设备主机的维修业绩合同,同时无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映记录。
(2)投标人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上海铁路局集团公司投标限制期,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公布的被限制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
(3)投标人须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出具近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须提供投标产品近3年溴化锂中央空调设备主机维修业绩证明,提供维修合同或对应的最终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理解并遵守平台的规定及要求。
(5)本次采购不接受关联单位投标。
(6)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无服务不良反映记录;具备本项目维修售后、杭州地区24小时专业技术现场服务能力。
(7)其他: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