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五凌电力三板溪电厂2号、4号机组空气冷却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
-怀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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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五凌电力三板溪电厂 2 号、4 号机组空气冷却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三板溪电厂 2 号、4 号机组发电机空气冷却器自 2006 年投运,截止到目前使用运行已达 18 年。伴随着使用寿命的增长,空气冷却器设备老化、冷却管路腐蚀和淤堵问题日益显现,且翅片上油污积累较多,目前清理维护难度较大,同时近期三板溪电厂出现过一起空气冷却器铜管破损,冷却水泄露至发电机下风洞的事件。为消除设备运行安全隐患,提高设备冷却性能,需要对三板溪电厂 2号、4 号机组发电机空气冷却器进行升级改造。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三板溪电厂空气冷却器采购包括:发电机空气冷却器 26 台;运杂费和保险费;设备调试及验收。
2.3 工期要求
2.3.1 三板溪电厂空气冷却器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后10 日内买方需召开设计联络会,卖方需安排技术人员参加。
2.3.2 2025 年 8 月 1 日前完成 13 台冷却器的制作、出厂验收及供货,2026年 7 月 1 日前完成剩余 13 台冷却器的制作、出厂验收及供货。
2.3.3 本项目质保期为 5 年,在项目实施出厂验收到货验收合格完成后的质保期内,一旦出现质量或技术问题,卖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 24 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2.3.4 收货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三板溪电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经营范围应至少包含水轮机及辅机设备生产制造或热换器制造、销售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生产厂家需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2 无劳务法律纠纷,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公司黑名单。
3.3 供货业绩:空冷器厂家需提供近 3 年来,单机机组容量大于 100MW 的水轮发电机空气冷却器业绩 5 项,并提供业主方产品使用运行情况及业绩证明。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202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1 年-2023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管理、质量保证和培训等方面的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一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6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
3.7 其他
3.7.1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7.2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7.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2)国产设备的代理商(采购成套设备或大宗材料除外);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03-10(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国家电投五凌电力三板溪电厂2号、4号机组空气冷却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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