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发电公司智慧消防服务项目(三年)询比采购公告
新疆
-昌吉州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02503-000616
二、采购单名称: 阜康发电公司智慧消防服务项目(三年)
三、采购单位: 华电阜康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 服务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5-03-07 10: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03-24
九、备注: 本次报价分设备费,税率13%;监管服务费,税率6%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1 | 华电阜康发电有限公司 | 阜康电厂智慧消防服务项目(三年) | 13%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与1个企业签订的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20年1月1日至今签订;②签订合同内容包括消防物联网服务项目。(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时间、范围及内容,合同签字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视为无效证明材料,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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