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矿用自卸车轮胎框架协议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矿用自卸车轮胎框架协议采购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5-02-1-00070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矿用自卸车轮胎框架协议采购,采购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5-2027年集团公司所属区域(产业)公司生产类项目所需的矿用自卸车轮胎。
2.2 采购范围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物料组名称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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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T202502HN000001 | 矿用自卸车轮胎 | 01050501 | 01050501 | 矿用自卸车轮胎 | 1 |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项条件:
(1)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所报价轮胎品牌50/80R57或46/90R57或40.00R57或37.00R57规格全钢丝子午线轮胎在国内矿山行业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范围规格型号以及数量的供货清单、能反映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 (3)国产品牌不接受代理商;进口品牌接受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品牌方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否则该单位响应无效。如同一品牌出现多个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响应,其响应均无效,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与报价,只接受生产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