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公司云南分公司元谋物茂(南)550MW光伏电站使用林地植被保护修复及水土保持工程-标段B招标公告
云南
-楚雄州
华能新能源公司云南分公司元谋物茂(南)550MW光伏电站使用林地植被保护修复及水土保持工程-标段B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3-1-008 )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 楚雄州元谋县所属的物茂乡芝麻村、老城乡尹地村和丙间村、 黄瓜园镇尤山村、元马镇龙泉社区境内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新能源公司云南分公司元谋物茂(南)550MW光伏电站使用林地植被保护修复及水土保持工程-标段B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新能源(元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楚雄州元谋县境内。
2.2规模:华能元谋物茂(南)光伏电站交流侧装机容量550兆瓦,场区恢复面积约705公顷。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按华能元谋物茂(南)光伏电站不同片区划分为三个标段:
A.芝麻片区(约222公顷);
B.小米地片区(约162公顷)、小罗岔片区(约63公顷);
C.茂易沙沟片区(约257公顷)。
2.4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使用林地植被保护修复工程通过林草局验收(连续三年,每年一次),合同签订后须在90天年满足验收条件。
2.5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华能元谋物茂(南)550MW光伏电站对应片区范围使用林地植被保护修复及水土保持工程,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主体工程实施并通过林草局验收。
2.6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A、B、C,共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B标段。每家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标段,如出现同一投标人在综合排序中排名第一的标段数量超过一个,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各标段组合相加评标总价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的组合方式及排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项园林绿化或植被恢复或水土保持工程相关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范围页、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
3.2.3 其他要求:无
3.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