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第20批招标江苏公司所属盐城、非盐城地区税务委托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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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20 批招标
江苏公司所属盐城、非盐城地区税务委托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地点概述项目地点:江苏省。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服务期 |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
DNYZC-2025-03- 01-072-01 | 20.1江苏公司 所属盐城地区 税务委托服务 | 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对江苏公司盐城地区所 属单位进行税务服务。 税务服务: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对江苏公 司所属盐城地区各单位税务服务工作,严 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 1年 | 500 | |
2 | DNYZC-2025-03- 01-072-02 | 20.2江苏公司 所属非盐城地 区税务委托服 务 | 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对江苏公司非盐城地区 所属单位进行税务服务。 税务服务: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对江苏公 司所属非盐城地区各单位税务服务工作, 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 1年 | 5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服务
序 号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服务资质; (2)投标人应为《集团公司税务服务专业机构库(2025-2027年)》在列单 位; (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自2022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税务服务业绩(包含全税种汇算清缴、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以及纳税筹划等),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 面、签字页和服务范围页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 的业绩要求;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税务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税务师)(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0年及以上税务事务所或电力行业从业经验且 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等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 |||
2 | DNYZC-2025-0 3-01-072-02 | 20.2江苏公司所属 非盐城地区税务委 托服务 |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 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 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 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 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服务资质; (2)投标人应为《集团公司税务服务专业机构库(2025-2027年)》在列单 位; (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自2022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税务服务业绩(包含全税种汇算清缴、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以及纳税筹划等),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 面、签字页和服务范围页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 的业绩要求;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税务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税务师)(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0年及以上税务事务所或电力行业从业经验且 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等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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