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核项目非放生产废水近零处理模块样机制造及全工艺试验外协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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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核工院核项目非放生产废水近零处理模块样机制造及全工艺试验外协采购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核项目非放生产废水近零处理模块样机制造及全工艺试验外协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
核项目非放生产废水近零处理模块样机制造及全工艺试验外协采购项目。
2.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针对核项目各类非放废水水质完成适配多种水质的膜系统和蒸发器耦合水处理模块样机制造和全工艺试验。详细需求见招标技术附件《核项目非放生产废水近零处理模块样机制造及全工艺试验委托任务书》。
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 13 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 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 近 18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在有效期内);(3) 具备水处理设备设计、制造以及环保工程专项承包相关资质,且具
备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需提供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封面及签署页);(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不接受代理机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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