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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大门过街天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

-

西宁市

发布时间:2022-09-27
招标公告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大门过街天桥总承包(EPC)

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大门过街天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QHTZ-2022-038,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勘察)、采购、施工等按照项目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按EPC模式实施,基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拟建场地地质勘察;提供建筑场地地质勘察报告,同时 对建筑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价。

2.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分析,并出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人行过街天桥安全、质量评价,提供项目安全、质量评价报告。

4.施工图设计,依据设计,负责采购物资、项目施工及验收。

2.3工期:本项目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完成勘察、可行性研究、设计、安全评价、质量评价、备货等前期准备工作,现场施工工期为50个自然日。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标准规定和需方技术要求。

2.5项目预算额度:200万元。

2.6质保期:本项目主体工程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质保期内,乙方自接到缺陷处理通知时间起48小时必须到场无条件处理。

2.7付款方式:无预付款,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后付95%,质保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已完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以牵头人为准)业绩。

3.3信誉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 []))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 )栏目查询结果。(若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经信用中国( [] )、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若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D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C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若为联合体,施工单位一方需提供)。

3.4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与项目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五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

(3)施工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3.5财务要求:

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0-2021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扫描(或复印)件,扫描(或复印)应全面、完整、清晰,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安全管控能力,符合提出的安全要求。(若为联合体,施工单位一方需提供)

(1)三年内未发生过重伤及以上人身亡事故。

(2)未列入招标人公司系统内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3)安全生产计划费用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列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明细及项目清单。

(4)建立健全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并依法设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选派合适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3.7其他要求:

(1)需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近一年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

(2)招标文件中所约定的合同条款投标人必须响应,并附相关承诺。

(3)拟投入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1个工程项目且保持班子相对稳定,附相关承诺书。

(4)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若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t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牵头人是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日除外),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61-1号4号楼自然里酒店侧门23楼)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如网上报名请联系代理公司)。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10:00前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61-1号4号楼自然里酒店侧门23楼)。

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青海项目信息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70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61-1号4号楼自然里酒店侧门23楼

联系人:、隋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小桥支行

账号:630500212

2022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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