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造气节能环保提升及配套改造项目气化装置桩基检测服务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造气节能环保提升及配套改造项目气化装置桩基检测服务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 JNC334-CGN-250327615 , SXMTZB2502F-207(N)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高平市
一、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造气节能环保提升及配套改造项目气化装置桩基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N-250327615 , SXMTZB2502F-207(N) ),已由 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项目资金 来源为全面预算 ,采购人为 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
二、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需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检测。
2.2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造气节能环保提升及配套改造项目气化装置桩基检测服务 :
标段(包)内容:
气化装置总桩数 133根, 承台 61个 ,根据图纸设计要求,抽检比例:完整性检测 61根 ( 低应变法 ) ,承载力检测 3根 ( 静载试验 ) 。具体实验要求,详见桩基图。
2.3 服务完成期限: 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70%以上,7日内完成 。
2.4服务地点: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高平市) 。
2.5服务质量标准: 出具的报告具有真实性、准确性,符合行业要求。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造气节能环保提升及配套改造项目气化装置桩基检测服务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3.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证书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3人员要求:供应商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资格证书 ;
3.4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从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地基检测类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及对应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 。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及对应发 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发票真实有效,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